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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出台《省监察厅派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室工作职责》
    时间:2008年06月30日 19:33 点击:

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于7月1日运行,省监察厅将向中心派驻监察室。近日,《省监察厅派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室工作职责》出台。 《职责》明确,派驻监察室工作人员有五项职责:一是负责监督检查服务中心和进驻单位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二是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服务中心和进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和影响行政效能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投诉;三是负责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等执法活动过程,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四是负责调查处理服务中心和进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和严重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五是履行其他法定职责。 来源:海南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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